“华南钛谷”项目第一阶段首期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第二次公示)

作者:粤桥新材料发布时间:2024.08.07

茂名华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在位于茂名高新区西区建设“华南钛谷”项目,本次为首期工程,建设位置在茂名高新区西区XQ-D1-18-01地块,建设内容为50万吨/年海滨砂矿选矿生产系统和50万吨/年高端富钛材料(人造金红石)生产系统。项目首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承担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将《“华南钛谷”项目第一阶段首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点击下面链接下载。

 《“华南钛谷”项目第一阶段首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2、查阅纸质版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请联系建设单位查询纸质版报告。

3、建设单位:茂名华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人:谭健锋   电话:18165856460    邮箱:tanjianfeng@gdyqxc.com

4、环评单位名称: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

联系人:李宇雄  电话:020-86818149   邮箱:hgy203gdxmb@qq.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为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四、公众提交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多种方式向我公司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茂名华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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