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需依法开展《“华南钛谷”项目第一阶段首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兹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华南钛谷”项目第一阶段首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概况:茂名华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在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区XQ-D1-25地块新建“华南钛谷”项目第一阶段的首期工程——年选50万吨海滨砂矿及年产50万吨高端富钛材料。项目以外购的钛毛矿为主要生产原料,通过重选、磁选和电选等物理处理工艺进行分选加工,然后以分选出来的钛精矿为原料生产高端富钛材料。
生产规模:年选50万吨海滨砂矿及年产50万吨高端富钛材料。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茂名华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俊峰
联系电话:0668-3393031 电子邮箱:chenjunfeng@gdyqxc.com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
联系人:李宇雄
联系电话:020-86818149 电子邮箱:hgy203gdxmb@qq.com
4、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5、提交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完成公众意见表后,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向项目提交意见表。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茂名华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4月8日